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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運暨管理資訊科技次專長修讀辦法 】公告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9-06

有關本校『學院教學品質提升計畫』之【程式語言跨領域次專長課程】,本學院規劃如下:

 

1. 鼓勵本院學生自各學系資訊相關科目中修讀至少9學分,以達程式設計跨領域次專長。

2. 所屬學系之必修科目學分數,不得列計。

3. 彙整本學院認可之各學系課程,如下:

 

學院認可課程表(所列課程均為各系所開科目)

學系

認可課程(學分數)

基礎

核心

應用

各系相關必修課程

各系相關選修

各系相關選修

各系相關選修

商船學系

計算機概論(2)

資料處理分析(2)

地理資訊系統概論(2)

電子海圖與資料顯示系統(2)

海事Apps 程式設計(2)

貨櫃碼頭作業系統模擬(2)

航運管理學系

計算機概論(2)

管理資訊系統(3)

文書處理套裝軟體(2)

電子試算軟體財務會計應用(2)

資料庫套裝軟體(3)

智慧運輸系統理論與實務(3)

運輸科學系

程式語言設計(3)

資料庫系統(3)

R程式設計(3)

自發性地理資訊創意(3)

Matlab程式語言(3)

R應用於運輸統計實務(2)

大數據在運輸系統之應用(3)

先進資通訊科技在智慧運輸應用(3)

物聯網概論(3)

運輸軟體應用(3)

移動式地理資訊系統(3)

運輸系統資料挖礦與分析之應用(3)

商業自動化與自動化辨識(3)

輪機工程學系

程式語言與資料處理(2)

數值方法與程式設計(3)

電腦輔助機構設計(3)

 

海洋經營管理學系

計算機概論(2)

 

 

 

次專長

認可條件

  1. 不限開課學系、不限學生所屬學系,基礎、應用、進階課程至少分別修習一門且成績及格;但同學所屬學系之必修科目學分數,不得列計。學分數達到9個學分以上,即可申請獲得本次專長證書。
  2. 課程相關規定與修課安排,按開課學系規範

申請程序

每學期期末,憑成績單經「海運暨管理學院」查核確認後,按本校次專長程序辦理發證(證書由本校教務處教學中心提供)。

 

另附PDF檔,歡迎下載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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